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日印發了《七臺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
一、七臺河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戶口遷出所在市、縣或者處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據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職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應當自受理申請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七臺河公積金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3、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三、七臺河公積金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建、大修具有自有產權的自住住房、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支取金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價總額;購二手房、商品房全款付清的,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全款未付完的,提取金額加首付款不得超過房價。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因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學的、大病就醫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提取額度。
全額提取:
1、調離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的,
2、非本市戶口、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九)離休、退休的,
4、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5、出境定居的。
四、七臺河公積金提取時間
1、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頒發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