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以下是北海大病醫保怎么辦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以官方發布為準。
一、北海大病醫保怎么辦理流程
報銷流程
1、登記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須盡快將診斷書、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等材料,送所住醫院醫保科登記、審驗,以免影響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
2、申報并初審
申請肝硬化等23種病的門診報銷,參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及申報病種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規定的定點醫院醫保科填寫相關表格進行初審;
3、審核
定點醫院將初審合格參保居民信息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
4、報銷
最終審核合格的參保居民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發放《北海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蓋章后生效,從7月、1月開始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
二、北海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北海市大病醫保的起付線標準為6000元,在超過起付線后,醫保基金則按規定比例支付。也就是說城鄉居民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后還需個人負擔的部分,如果單筆費用超過6000元,或門診和住院全年累計超過6000元的合規醫療費用,可以按比例進行二次報銷。由于大病保險的目標是避免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因此大病保險報銷實行的是分段報銷,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基本醫療報銷后的費用,6000元內自擔,超6000元的報銷,超6000元后的0至20000元,報銷50%,20000至40000報銷60%,40000至60000報銷70%,60000以上報銷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