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聽過一些退休人員說領取養老金,退休工資等詞語。相信很多人都分不清什么是養老金,什么是退休工資。明明都是退休以后領取的薪資,為什么有的就叫養老金,有的就說是退休工資呢?首先養老金和退休工資并不是一個概念。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按一定的時間間斷給予的經濟補償,這種經濟補償叫做退休工資。而養老保險全稱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它是指勞動者在達到一定的勞動年齡界限或者說是喪失勞動能力,為保證其基本生活水而給予的資金,其次,退休工資是由國家或地方財政部門進行分發的,而養老金是社保部門頒發的。那么2019年福建退休金上調的最新消息有哪些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福建退休金上調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9年福建退休金上調最新消息和方案官方暫未公布,本網會第一時間更最新消息的。下面小編暫先帶你一起來回顧下2018年的福建養老金上調方案。
2018福建養老金上調調整細則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準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定額調整部分為退休人員每人按54元調整。
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其2017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予以增加;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月增加標準按其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繳費年限累計后剩余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準。
在適當傾斜部分,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2017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干部,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于2430元的,補齊至2430元后,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此外,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過程中可以按照每年1元的標準增發養老金。對于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5?12退休干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養老金調整,按以往辦法與離休人員同步調整,不納入本次調整范圍。
納入各設區市、縣(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