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已經調整了參保單位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據介紹,2017年度我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生育、工傷和失業保險使用的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工資為4244元。各參保單位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可依據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確定,但個人月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工資的60%,即最低不得低于2547元/月,個人月繳費基數最高不得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工資的300%,即最高不得高于12732元/月。此外,機關事業單位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保險和原已參加我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單位及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2017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已在今年年初進行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