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福建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準,福建省人社廳印發《關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五檔縮減為四檔,分別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設四個檔,分別為18.5元、18元、16.5元、15元。與調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均值均增幅8.4%,年均增幅3.3%。
附件:1.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范圍表
2.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范圍表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1 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范圍表
月最低工資標準 (元/月) | 適用范圍 |
1800 | 思明區、湖里區、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 |
1720 | 潭綜合實驗區、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長樂區、福清市、閩侯縣、連江縣、閩清縣、羅源縣、永泰縣、薌城區、龍文區、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新羅區 |
1570 | 龍海市、漳浦縣、云霄縣、東山縣、詔安縣、和縣、南靖縣、長泰縣、華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三元區、梅列區、永安市、沙 縣、荔城區、城廂區、涵江區、秀嶼區、仙游縣、延區、建陽區、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甌市、永定區、漳市、上杭縣、蕉城區、福安市、福鼎市 |
1420 | 清流縣、寧化縣、建寧縣、泰寧縣、明溪縣、將樂縣、尤溪縣、大田縣、順昌縣、浦城縣、光澤縣、松溪縣、政和縣、武縣、長汀縣、連城縣、霞浦縣、壽寧縣、周寧縣、柘榮縣、古田縣、屏南縣 |
注:上述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
附件2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范圍表
非全日制 小時最低 工資標準 (元/小時) | 適用范圍 |
18.5 | 思明區、湖里區、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 |
18 | 潭綜合實驗區、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長樂區、福清市、閩侯縣、連江縣、閩清縣、羅源縣、永泰縣、薌城區、龍文區、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新羅區 |
16.5 | 龍海市、漳浦縣、云霄縣、東山縣、詔安縣、和縣、南靖縣、長泰縣、華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三元區、梅列區、永安市、沙 縣、荔城區、城廂區、涵江區、秀嶼區、仙游縣、延區、建陽區、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甌市、永定區、漳市、上杭縣、蕉城區、福安市、福鼎市 |
15 | 清流縣、寧化縣、建寧縣、泰寧縣、明溪縣、將樂縣、尤溪縣、大田縣、順昌縣、浦城縣、光澤縣、松溪縣、政和縣、武縣、長汀縣、連城縣、霞浦縣、壽寧縣、周寧縣、柘榮縣、古田縣、屏南縣 |
注:上述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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