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考生在填報完志愿后,都會關心被不喜歡的專業錄取了怎么辦?大學新生可以轉專業嗎?轉專業條件如何?今天大風車小編給考生收集整理了一些關于大學轉專業的信息 ,僅供參考。
一、江西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新生轉專業條件
第二十四條 我校學生應按照招生時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一般不予轉專業。
第二十五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第二十六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入學后發現患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三)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四)學生保留學籍或休學期滿復學,如下一年級原專業無教學班者,可申請轉入相專業。
(五)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相專業學習。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
(一)新生入學注冊未滿一學期的。
(二)二年級及以上學生無正當理由要求轉入同年級其他專業的。
(三)跨錄取批次的。
(四)文、理等跨大類轉專業的。
(五)降分錄取特殊專業的。
(六)錄取為“3+2”分段制高職或五年一貫制高職的。
(七)在校期間有違反法律法規或校紀校規行為的。
(八)應作休學、退學等學籍處理的。
(九)無其他正當理由的。
第二十八條 學生在校期間原則只能轉換一次專業。
第二十九條 轉入專業課程性質和要求與原專業一致,可以免修該門課程,按原成績計入;轉入專業課程性質和要求與原專業不一致,或原專業未開設的課程,學生應重修。
第三十條 轉專業具體程序:
(一)第一學年第一學期第十七周,學生填寫《江西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轉專業申請(審批)表》,經輔導員(或班主任)簽署意見交所在系審查。
(二)所在系對學生的轉專業資格進行審查后,簽署意見,并將申請轉專業學生材料報送學生工作處審核。
(三)第一學期第十八周,學生工作處審核學生轉專業資格并簽署意見,報學校分管領導批準。
(四)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學生須在第一學年第二學期開學一周內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第三十一條 學生一般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出具證明,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三十二條 學生轉學申請審批程序如下:
(一)擬轉學學生提出申請,說明理由,提供證明材料,該生所在系嚴格審核佐證材料的真實性。
(二)學生轉學申請材料由學生工作處學籍管理科接收并負責審核,經辦人簽署轉學申請材料審核意見。
(三)學生工作處負責人負責復審轉學申請材料,在轉學申請表上簽署復審意見。
(四)經分管校領導同意,上報學校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研究決定,通過學校網站對擬轉學學生相關信息(主要包括:學生姓名,轉出、擬轉入學校和專業名稱,入學年份,錄取分數,轉學理由等)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且公示無異議,方可轉學。
第三十三條 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第三十四條 辦理轉學審批手續必須具備下列材料:學生轉學申請報告及有關證明材料(如患病轉學的,應提供學校指定的醫院診斷書)、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學習成績單、在校學習期間表現鑒定,轉出(入)學校的審核意見。
二、江西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開設專業
類別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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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與醫療器械類(專) | 藥物制劑技術 藥品經營與管理 |
護理類(專) | 護理 助產 |
藥學類(專) | 藥學 |
中醫藥類(專) | 針灸推拿 中醫骨傷 中藥學 中藥制藥 中醫養生保健 中醫學(中醫臨床方向)(中西醫結合方向)(中醫臨床全科醫學方向) |
醫學技術類(專) | 醫學美容技術 醫學檢驗技術 |
康復治療類(專) | 康復治療技術 |
公共服務類(專)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