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外地打工生活的家長想要自己的孩子就上學,卻不知道有什么樣的條件和流程,下面大風車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于外地人員的小孩在本地上學需不需要借讀費?外地戶口上學的相關問題。
1、安徽外地人小孩上學條件要求
一、外地戶口小早胡孩入學條件是什么
1、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政策年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亮枝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二、異地入學需要哪些材料
1、父陸鍵攔母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父母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
3、父母住所證明材料;
4、經商人員須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材料;
5、一年級入學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七年級入學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2、安徽農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規定
免試就入學
嚴格執行免試就入學,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劃定的學區招生; 鄉鎮寄宿制義務教育學校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可在縣域內確定招生范圍;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審批地范圍內招生,具體招生計劃、范圍、對象等由其審批機關明確,但 不得跨設區市招生。
要求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嚴格落實有關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履行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發揮聯控聯保工作機制作用,做好控輟保學工作;認真排查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
全面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在本市域內明確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將批準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解到直屬學校和所轄縣(區),指導監督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細化到校。招生計劃一經確定后不得隨意變更。
示范高中指標到校政策沒有變化。《通知》明確:保持示范高中指標分配政策。按照 不低于當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80%的比例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單獨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分數線。
到校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且就讀滿三年以及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指標分配向鄉村初中和薄弱學校傾斜。 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易地扶貧搬遷、農業轉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況,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做出具體規定,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實施。
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圍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同城范圍內(指市域內)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嚴格公參民學校招生管理,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名額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5%。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通過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或認定的系統實施電腦搖號,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
民辦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確認錄取。直升人數不超過核定的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剩余的招生計劃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政策招生。直升人數超過核定的計劃數的,通過電腦搖號的方式錄取。
中招政策加分今年保留六項。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水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6)軍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考生、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關規定執行。
全面統籌特殊類型和群體招生
進一步規范特殊類型招生,明確了普通高中舉辦的各類實驗班、試點班、國際班、海軍青少年航空實驗班等招生政策。
我省要求,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普通高中舉辦的各類實驗班、試點班,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登記,報省教育廳備案。
嚴格規范公辦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國際班”等招生行為,納入招生統一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本校或同層次學校普通班級。
對普通高中違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一律不予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
內地民族班繼續按照有關規定招生,海軍青少年航空實驗班招生將執行教育部統一部署。
一針對殘疾兒童入學:依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落實“一人一案”,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就便隨班就讀,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范、有效的送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