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考生在填報完志愿后,都會關心被不喜歡的專業錄取了怎么辦?大學新生可以轉專業嗎?轉專業條件如何?今天大風車小編給考生收集整理了一些關于大學轉專業的信息 ,僅供參考。
一、貴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新生轉專業條件
第五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十八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并符合貴州省教育廳有關轉專業、轉學規定的,可申請轉專業、轉學:
(一)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
(二)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別的專業學習;
(三)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下一年級無相同專業時;
(四)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學則無法繼續學習。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可適當調整學生的專業。
第十九條申請轉專業學生,按下列辦法辦理:
(一)新生每年6、7月辦理轉專業手續,具體的要求依據《貴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校內轉專業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二)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須在復學后前三周內辦理有關手續,且只能在本分院內相專業就讀;
(三)休學學生復學后,下一年級無相同專業時,學生須在復學后前3周內辦理有關手續,且只能在本分院內相專業就讀;
(四)在全校范圍內轉專業,應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分院、擬轉入分院審核,由教務處核查報分管校長審定,報學校行政辦公會審批后,在學校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方可辦理專業調整手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轉專業: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如分類招生、“3+2”、中職推優、中職單獨考試等)。
(二)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三)藝術類專業與非藝術類專業不能互轉。
(四)經轉學進入我校學習,或已有一次轉專業經歷的。
(五)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二十一條轉專業學生必須按照轉入的專業年級的教學計劃要求進行學習,對轉入前該年級已開設的課程(公共課可以除外)須補修,否則不能畢業。
第二十二條轉學手續,按下列辦法辦理:
(一)省內轉學的,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轉入、轉出學校同意,同時須提供招生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一份(加蓋學校招生部門印章)、在校期間已修課程成績單一份(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印章)、學生表現鑒定書一份(加蓋學校學生管理部門印章)、特殊困難證明材料一份,因患病轉學的需要提交二級甲等以上醫療單位診斷書一份。
(二)跨省轉學的,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轉入、轉出學校同意,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三)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認為符合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培養能力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經公示無異議后可以轉入。在轉學完成后3個月內,學校報貴州省教育廳備案。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五)應予退學的;
(六)其他不符合上級規定和無正當理由的。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應當出具證明,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二、貴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開設專業
類別 | 專業名稱 |
---|---|
環境保護類(專) | 環境管理與評價 |
非金屬材料類(專) | 材料工程技術 |
建筑設計類(專) | 建筑室內設計 |
土建施工類(專) | 建筑工程技術 |
建設工程管理類(專) | 建設工程管理 |
房地產類(專) | 房地產經營與管理(地產經紀方向) |
機械設計制造類(專) | 數控技術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自動化類(專) | 電氣自動化技術 機電一體化技術 |
汽車制造類(專)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化工技術類(專) | 應用化工技術 分析檢驗技術 |
食品類(專) | 食品檢驗檢測技術 |
藥品與醫療器械類(專) | 藥品生產技術 |
道路運輸類(專)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城市軌道交通類(專)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電子信息類(專)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計算機類(專) | 計算機應用技術 計算機網絡技術 大數據技術 |
財務會計類(專) | 大數據與會計 |
工商管理類(專) | 工商企業管理(連鎖經營管理方向、物流管理方向) 市場營銷(營銷與客戶服務方向) |
電子商務類(專) | 電子商務(網絡營銷與客戶服務方向) |
旅游類(專)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藝術設計類(專) | 環境藝術設計 廣告藝術設計 |
表演藝術類(專) | 音樂表演 舞蹈表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