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考生在填報完志愿后,都會關心被不喜歡的專業錄取了怎么辦?大學新生可以轉專業嗎?轉專業條件如何?今天大風車小編給考生收集整理了一些關于大學轉專業的信息 ,僅供參考。
一、昆明衛生職業學院新生轉專業條件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激發和調動學生學習主動性與積極性,尊重學生的志向、愛好,促進學生的特長和個性發展,讓學生在大學學習初期有機會依據自己的學習潛能和專長重新選擇專業。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41號令)、《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4)105號)文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就讀我院的所有全日制專科學生。
第三條 學生未獲得批準轉專業之前,擅自離開原專業到其他專業學習,取消其轉專業申請資格。
第四條 各國控專業轉入人數不超過5人;其余專業轉出人數或轉入人數一般不超過同年級本專業在校生數的5%。
第五條 學生可于第一學年第二學期4-5月份申請轉專業一次,且只能轉入同一年級就讀,批準轉專業的學生于第三學期開學時到新專業班級報到。轉專業前已在校修讀的時間記入轉入專業的標準學制,學生轉入新專業后,學號不變。
第二章 轉專業管理
第六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請轉專業學生必須在入學時取得正式學籍,并在校學習滿一學年后方可辦理。
(二)申請轉專業學生高考分數不能低于轉入專業錄取最低分。
(三)申請轉專業學生第一學年學雜費已全部繳清。
(四)政治表現優良,遵紀守法,遵守規章制度,未受過處分且成績均合格的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學生自行申請、二級學院審核報學院批準后允許轉專業。
1.確有擬轉入某專業的特長和興趣(有相應的證明材料),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或有特殊困難需要轉專業的。
2.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院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擬轉入專業學習的。
3.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需要調整專業的。
4.經學院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就無法繼續學習的。
5.學生在大一第一學期學習期間考核成績排在本專業的前5%(專業人數須在200人以上)。
6.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根據國家最新政策執行。
第七條 轉專業的程序
(一)學生申請。學生本人持書面申請及轉專業支撐材料至學籍管理部門填寫《昆明衛生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確認)表》。
(二)考試安排。轉入學院將組織申請轉專業者考試,二級學院根據轉入專業申請,組織教師命制專業基礎知識試題庫導入學院考試系統,由教務處隨機組卷實施無紙化考試,二級學院組織具體考核安排。
(三)資格復審。考試結束后,由擬轉入學院院長簽署意見并連同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學生考試試卷、成績一并交至教務處,教務處對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進行資格復審。
(四)公示。經資格復審后預轉專業名單在院內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五)上報。公示結束名單無異議后,由學院領導簽署意見上報省教育廳審批。
(六)手續辦理。在得到教育廳批復后,獲得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按規定時間到轉入學院報到,轉入學院做好轉專業學生的各項接收工作。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一)新生入學未滿一學年;專科二年級及以上轉專業的學生。
(二)在校期間受到過警告及以上處分的學生正在休學、保留學籍的學生;應作退學處理的學生。
(三)課程成績不合格的學生。
(四)簽有培養合同專業的學生。
(五)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含三校生、單招生、擴招生等),五年一貫制專科學生。
(六)經審核認為不適合轉專業的學生。
(七)無正當理由的學生。
第九條 轉專業獲得批準的學生,教務處學籍科出具《昆明衛生職業學院轉專業通知書》,學生持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轉入學院報到。逾期未報到,或在報到前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處分,或考試成績不合格,或經查實學生申請轉專業資料不實的,取消轉專業資格。
第十條 學生到轉入學院報到前必須繼續完成原專業已修課程的學習及考試,轉專業學生的成績管理,以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為準。
第十一條 自轉專業通知下發之日起一周內,接收學院按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對轉專業學生的已修和需補修課程(以下簡稱補修課程)進行認定,擬定具體補修方案,經學院主管教學領導審核后報教務處備案。
第十二條 學生轉入新專業后,所缺的必修課必須補修,補修課程采取隨堂聽課、自學等途徑學習,不再另行安排。補修課程的考核,學生提出申請后,各二級學院統一報送教務處,由教務處安排。
第十三條 學生轉入新專業后,必須修滿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各類課程規定的成績要求方能畢業。
第十四條 轉專業學生的學費按學生所在專業分段收取,轉專業前按原專業標準收取,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標準收取。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前期相關制度自動廢止。
二、昆明衛生職業學院開設專業
類別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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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類(專) | 臨床醫學 口腔醫學 |
護理類(專) | 護理 助產 |
藥學類(專) | 藥學 |
中醫藥類(專) | 中醫骨傷 中醫學 針灸推拿 中藥學 |
醫學技術類(專) | 醫學生物技術 醫學檢驗技術 醫學影像技術 |
康復治療類(專) | 康復治療技術 |
公共衛生與衛生管理類(專) | 公共衛生管理 預防醫學 |
健康管理與促進類(專)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