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禁養犬包括藏獒犬、比特犬、狼青、阿富汗獵犬、日本秋田犬、日本土佐犬、牛頭梗、馬犬、大髯犬、法國狼犬、雪達獵犬、尋血獵犬、愛爾蘭獵狼犬、比利獵犬、斗牛獒犬、比利牛斯獒犬等。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煙臺禁養犬的名單有哪些,以及養犬的最新規定條例的相關資訊,供市民朋友閱讀參考。
一、煙臺禁養犬有哪些犬種
藏獒犬、比特犬、狼青、阿富汗獵犬、日本秋田犬、日本土佐犬、牛頭梗、馬犬、大髯犬、法國狼犬、雪達獵犬、尋血獵犬、愛爾蘭獵狼犬、比利獵犬、斗牛獒犬、比利牛斯獒犬、拿波里獒犬、大藍加斯科涅獵犬、美國惡霸犬、羅威那犬、多伯曼犬、法國波爾多犬、捷克福斯克犬、可蒙犬、蘭西爾犬、羅德西亞脊背犬、波音達獵犬、伯恩山犬、大白熊犬、大丹犬、馬雷馬犬、馬士提夫犬、美國斯塔福梗、邊境梗、紐芬蘭犬、拳師犬、沙克犬、圣伯納犬、斯皮諾犬、威瑪犬、西班牙加納利犬、意大利那不勒斯犬、阿根廷杜高犬、阿根廷犬、德國牧羊犬、蘇俄牧羊犬、俄羅斯黑梗、卡斯羅犬、巴西非勒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中亞牧羊犬、俄羅斯高加索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未納入此次禁養名錄中的犬種,經公安機關和農業農村部門按照國際標準鑒定為烈性犬的,禁止飼養)。
二、煙臺養狗需不需要辦理狗證
需要,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
養犬管理按照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實行分區管理。本市街道辦事處轄區為重點管理區,鄉鎮轄區為一般管理區。
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調整本行政區域內的重點管理區,并向社會公布。
重點管理區的養犬人應當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證明之日起十五日內,攜犬只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養犬登記。
養犬人申請辦理養犬登記,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市戶籍人口或者持有居住證的常住人口;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固定獨戶住所;
(四)無遺棄、虐待犬只被處罰的記錄;
(五)五年內無養犬登記證被吊銷的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安機關收到養犬登記申請后,對符合養犬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核發養犬登記證;不符合養犬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告知申請人于十五日內將犬只自行處置或者送到犬只收容救助場所。
公安機關和農業農村部門可以設立聯合辦公場所,實現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種與養犬登記發證在同一場所辦理。
三、煙臺禁養犬的最新規定
2023年的養狗新規定暫無,以下是2022年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條例包括總則、免疫與登記、養犬行為規范、診療經營與收容領養、法律責任和附則,共六章三十二條。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特點如下:
實行多元共治,各方齊抓共管。圍繞市委“1+233”工作體系,建立政府、部門、鎮街、村居、社會組織等共同參與的多元共治管理模式。明確公安機關是養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養犬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等相關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養犬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等相關管理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犬只免疫和無害化處理等相關管理工作。發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作用,突出養犬人自律自治,明確養犬人的責任,將社區自治管理模式和經驗上升到法規中。鼓勵依法設立的民間動物保護組織、社會團體在犬只收容救助等工作中發揮作用。
實行分區管理,聚焦重點規范。劃分為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其中,街道辦事處轄區為重點管理區,鄉鎮轄區為一般管理區。在重點管理區內,一是實行登記、收費制度,設定養犬和登記條件,并植入電子識別標識,養犬登記和辦理犬只續養手續應當向公安機關交納養犬管理費,具體收取按照有關規定報省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二是實行“一戶一犬”制度,在重點管理區內養犬的,每戶限養一只,除特殊情形外單位不得飼養犬只;三是養犬人攜犬出戶,應當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束不長于一點五米的犬繩(鏈)牽領或者將犬只裝入犬袋、犬籠,為允許飼養的大型犬只佩戴嘴罩,主動避讓他人。即時清除犬糞,確保環境衛生,是養犬者的法定義務,不容推卸。
實施強制免疫,確保安全有序。從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出發,對所有犬只實行狂犬病強制免疫。養犬人在法定時限內,應當將犬只送到農業農村部門公布的定點機構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對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養犬人、犬只經營機構、動物診療機構和犬只收容救助場所等應當立即采取隔離控制措施,并向農業農村部門報告,由農業農村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赴現場進行處置。犬只死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丟棄犬只尸體,禁止買賣病死犬只。
倡導文明養犬,增強守法意識。要文明養犬,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公共秩序,遵守法律法規。不得遺棄犬只,不得虐待犬只;不得放任犬只恐嚇他人,不得驅使犬只傷害他人;不得放任犬吠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占用樓道、樓頂、綠地等住宅小區物業共用部位、區域;不得破壞公共環境衛生等,這是養犬者應當遵守的底線和紅線。
嚴格收容領養,規范經營秩序。對犬只收容管理作出妥善安排,以解決流浪犬無序繁殖、擾民傷人問題。設立犬只收容救助場所或者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收留處置流浪犬和暫扣、沒收的犬只以及超過限養數量的犬只。設定犬只領養條件,規范走失犬只認領程序。從事犬只診療與經營,應當遵守有關規定,不得在住宅樓、辦公樓從事犬只銷售、展覽、美容、寄養、訓練等經營活動。
設定法律責任,懲處違法行為。條例與新修改的動物防疫法、煙臺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銜接,對不依法辦理養犬登記、違法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犬吠擾民、遺棄虐待犬只、攜犬進入禁入場所、攜犬出戶不束犬繩、不即時清除犬糞、不接種狂犬疫苗等一系列違法行為,設定行政處罰,違法必懲,影響綿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