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禁養犬包括哈巴狗、藏獒、紅狼犬、阿拉斯加雪橇犬、愛爾蘭獵犬、斗牛獒等。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新疆禁養犬的名單有哪些,以及養犬的最新規定條例的相關資訊,供市民朋友閱讀參考。
一、新疆禁養犬有哪些犬種
新疆地區的禁養犬名單比較嚴格,其中包括了很多常見的狗的品種。以下是禁止養狗的品種:
1.大中型獵犬類:包括哈巴狗、藏獒、紅狼犬、阿拉斯加雪橇犬、愛爾蘭獵犬、斗牛獒等;
2.大型犬類:包括德國黑背、牧羊犬、羅威納、松獅、斗牛犬、卡斯羅、肯德基犬等;
3.中型犬類:包括土狗、錫納毛犬、波爾多犬、比熊犬、雪納瑞、凱利藍梗、金毛等;
4.小型犬類:包括吉娃娃、貴賓、蝴蝶犬、博美、約克夏、西施、獅子狗等。
二、新疆養狗需不需要辦理狗證
辦理狗證需要電話預約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狗證窗口的辦理時間,攜帶狗狗免疫證原件和復印件、犬主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或租房協議原件和復印件到派出所填寫申請表格,繳費后1個月左右憑回執可以領取《養犬登記證》。具體辦理流程:1.先憑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前往所在地的區公安分局,領取表格、填好信息;2.在表格上黏貼愛犬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攜帶身份證前往居住地居委會蓋章;4.攜帶身份證前往居住地街道蓋章;5.攜帶填好并蓋好章的表格、檢疫證、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復印件、愛犬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所在地的區公安分局,交管理服務費,領證。
三、新疆禁養犬的最新規定
2023年的養狗新規定暫無,以下是往年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犬類的管理,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對養犬實行加強管理、嚴格限制的原則。
第三條 本規定由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公安機關是本市養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獸醫檢疫、衛生、工商、市容環境衛生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養犬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分為重點限制養犬地區和一般限制養犬地區。重點限制養犬地區和一般限制養犬地區的范圍由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劃定。
第五條 本市實行養犬注冊登記和年審制度。
警犬和軍犬的飼養按有關規定辦理。
單位因警衛或科研工作需要養犬的應按本規定辦理手續。
第六條 重點限制養犬地區經登記養犬的,每戶只準養一只。
重點限制養大地區的居民住宅樓內只準養小型觀賞犬。
第七條 居民應在養犬的10日內,持居民(家屬)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證明到市獸醫檢疫部門領取家犬免疫證后,到居住地的公安機關注冊登記,領取養犬證和犬牌。
單位因警衛或科研工作需要養大和外國人養大,由市公安局審核登記。
第八條 養犬者須繳納注冊登記費和年度審驗費。
重點限制養犬地區每只犬注冊登記費為4000元,年度審驗費為100元;一般限制養犬地區每只犬注冊登記費為1000元,年度審驗費為50元。
單位因警衛或科研工作需要養犬和一般限制養大地區農牧民養犬,按規定辦理注冊登記和年度審驗,免繳注冊登記費和年度審驗費。
收取的注冊登記費和年度審驗費一律上繳財政。
第九條 養犬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準攜犬進入商店、飯店、學校、醫院、展覽館、影劇院、體育館、游樂場、車站、航空港等公共場所。
(二)不準攜犬乘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汽車除外)。
(三)重點限制養大地區內經登記飼養的大型犬應當實行拴養或圈養,不得出戶。飼養的小型觀賞犬出戶時,必須掛牌并由成年人牽領。
(四)養犬不得侵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影響公共衛生。
(五)按規定為犬注射疫苗。
第十條 從事犬類銷售、養殖,舉辦犬類展覽,以及開辦為養大服務的商店和醫院的,須經市公安局和市農牧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重點限制養犬地區內禁止從事犬類養殖和舉辦犬類展覽。
第十一條 在本市進行犬類交易的,必須持家犬免疫證在合法場所交易。需運出本市的,應到市獸醫檢疫部門辦理畜禽運輸檢疫證明,運輸部門憑畜禽運輸檢疫證明方可承運。
第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擅自養犬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沒收,并可以對養大者按每只犬處以500元罰款。
養犬者不按期審驗養犬證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審驗,逾期不審驗的,按前款規定處罰。
第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第九條(一)、(二)、(三)、(四)項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并可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其他行為,由有關行政機關依法處罰。
第十五條 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養犬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其上級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