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居住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帶齊身份證、住所證明材料、本人期正面免冠彩照1寸2張等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
2、現場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流動人口/居住證登記表》;
3、工作人員受理、審核,將申請人的資料錄入信息系統;
4、發放《居住證》領取憑證給申請人;
5、按時’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特別注意:
申請人去領取《居住證時》記得攜帶領取憑證。
便民措施將到期
民警解釋,流動人口在欽州市區實際居住滿6個月,即使沒有在公安機關進行登記的,也可以攜帶相關住所證明、就業證明、就讀證明等材料,前往轄區派出所申辦居住證。
“特殊情況審批”辦理的有效期限為6月30日前。因此,7月1日前只要能證明已在欽州城區居住滿6個月的,就可以辦理居住證。7月1日后,必須在公安機關登記滿6個月才能辦理。隨之變化的還有,七月起,縣級公安機關只能出具《居住證明》,居住證需到市級公安機關辦理。
辦理時限已提速
今年4月1日起,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推出“全國可異地就辦理通行證”等便民措施時,明確要求需要提供居住證。為此,居住證愈發顯得重要。之前因為各種原因,曾出現一季度甚至更長時間都辦不下一張居住證的情況。現在,公安機關收到相關申辦材料后,會及時發到公安廳相關部門辦理,一個月左右就能拿到證了。
記得按時辦年簽
居住證施行年簽注制度,自簽發日期起至1年內為年度簽注有效期。此前已辦理的居住證,會隨著系統自動更新,享受新居住證的系列便民功能。持證人應當在居住或簽注每滿一年的最后30天內,到現居住地轄區派出所或受理點辦理簽注手續。未按期辦理續簽手續的,居住證將自行停止使用。按規定,首次辦證的免費,非首次辦證的按規定收取證件工本費。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發給居住證:
(1)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
(2)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華僑以及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居住登記,不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一)個人申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期1張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受理單位可以從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導入申領人相片或有條件現場采集申領人人像信息的,申領人無需提交相片;
3、以合法穩定住所為由申領的,還應當提交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以合法穩定就業為由申領的,還應當提交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及證明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以連續就讀為由申領的,還應當提交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及證明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填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申領表》。
監護人、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二)集體申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資質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社會團體登記注冊證明等);
2、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用人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住所證明(宿舍住所屬租賃房屋的,需同時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申領居住證人員名單及就業證明;
5、填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申領表》。
采用集體申領方式申領居住證的,由用人單位指派專人負責辦理。被指派人員應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辦理流程
(一)受理單位當場審核辦證人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對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當場受理。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當場一次性書面告知其需要補充的材料。
(二)將辦證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錄入信息系統,查詢是否在區內首次辦證。首次辦證的免費,非首次辦證的按規定收取每證20元工本費。
(三)合成人像和個人化信息,經逐級審核后上傳制證信息到區公安廳制證中心安排制證。
(四)出具受理回執。
欽州居住證辦理進度查詢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完成證件制作并發放至受理部門。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可以延長至不超過30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民現居住地所屬公安戶籍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