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學入學條件:招生對象必須年滿六周歲,有學習能力,符合市政府的5+1文件的規定,父母在深圳連續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暫住人口子女。
適齡兒童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深居住證或暫住證,適齡兒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或由當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適齡兒童父母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證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適齡兒童原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就學聯系函。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共享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可以任選1所學校申報,如果6所學校報名人數超出總招生計劃,則6所學校劃定統一錄取分數線。
積分高于錄取分數線而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的兒童將調劑到共享學區內其他學校。
積分低于錄取積分的深圳戶籍兒童,將由教育部門調劑到共享學區外其他學校。
積分低于錄取積分的非深圳戶籍兒童,則由家長另行選擇其他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