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鄭州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1張,并提交照片回執;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以及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護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4.未滿十六周歲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本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如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的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二、鄭州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港澳通行證的大致流程
提交申請→數碼照相→采集指紋→受理申請→繳納費用→制作證件→發放證件
鄭州港澳通行證預約網址: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首次申請普通護照(以下簡稱護照)基本程序
領取表格→提出申請→交納費用→領取回執→領取護照
(一)領取表格
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戶籍證明到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二)提出申請
申請必須由本人自己提出,接受必要的詢問,并提交如下材料:
(1)遞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不提交)、如居民身份證在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交驗臨時居民身份證
(3)提交符合護照制作要求的照片二張(其中一張貼在申請表上)。
(4)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其出境的證明;
(5)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須由監護人陪同,另提交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其他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監護人同意其出境的意見,并在申請表特別聲明欄中簽名確認;
(6)特殊情況應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三)交納費用
申請人須按規定預先到指定銀行交納辦理護照費用。
(四)領取回執
申請人交納完費用后,交回繳款憑證,領取《受理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回執單。
(五)領取護照
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受理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回執單、交費收據,按申請回執單注明的時間、地點,到河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室領取護照,鄭州市的申請人請到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領取護照。受理時申請過郵政特快專遞的,護照會由特快專遞送達到收件人地址。
三、鄭州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證件有效期
1、成人版電子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
2、未成年及兒童版電子證有效期為5年。
辦理時限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單獨受理簽注申請后,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
內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區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等特殊情況急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辦理費用
首次申請的,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每張100元。
四、鄭州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出入境管理處接待大廳
地址:鄭東新區黃河南路66號(黃河南路金水路南300米路西)
出入境管理處北區接待大廳
地址:金水區國基路豐慶路北150米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