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辦理居住在需要什么條件,個人辦理需要哪些材料和辦理流程時間等等規定有哪些,本文大風車小編幫大家整理了2022年江西辦理居住證的相關知識,可供大家參考!
一、江西辦理居住證需要的材料
1、材料齊全
向居住地所屬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申領人居民身份證;
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證明;
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兩個條件或者連續就讀條件的證明材料。
填寫申領表并遞交材料
時間:周一至周五的行政時間內地點:派出所流動人口辦公室
2、必須準備的物品
提前準備好2張期1寸彩色相片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受理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3、特別提醒
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即可前去領取居住證,不再另行通知。
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4、信息補充:每年要簽注一次
5、證明材料
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合法穩定住所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居住起始時間需為半年以前)。
連續就讀的材料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二、江西辦理居住證流程
一、流動人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居住登記,并由登記責任人或者單位在登記后三個工作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通過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
(一)流動人口租住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在流動人口入住時進行登記
(二)流動人口就業并由用人單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單位在流動人口受聘時進行登記
(三)其他十六周歲以上的流動人口,由提供住宿的單位、個人在流動人口入住時進行登記居住在具有本地戶籍的親屬家中的流動人口,居住時間在十五日以下的,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
二、居住登記責任人申報居住登記時,應認真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提供流動人口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居住證明(復印件)及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流動人口是育齡婦女的,還需提供戶口所在地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簽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復印件)。攜帶未滿十六周歲人員的,還應提供其戶口簿(復印件)。居住登記責任人應認真核對所提供的材料,并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已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滿五年的流動人口,省內的其人像信息可由省人口信息庫中提取;省外的其人像信息可從其持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中讀取
三、流動人口本人也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四、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發生變更,居住登記責任人或流動人口應當在變更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變更登記,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變更申請表》。公安派出所或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應在二十四小時內將居住登記信息變更情況錄入全省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
五、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如實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居住證明和相關材料,并交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居住證由公安派出所負責審核、打印,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已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滿五年的省內流動人口,其人像信息可由省人口信息庫中提取;省外的可從其持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中讀取。其申領居住證時可不提供照片,由辦證系統在居住證上標注“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
六、居住證有效期內,流動人口居住地址等項目發生變動,應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證項目變更,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變更申請表》。公安派出所應對流動人口變更申請進行審核,根據規定可當場辦理的,應當場變更;不能當場辦理的,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經審核準予變更的,在申請人居住證的登記事項變動記載欄打印變更內容,并加蓋派出所戶口登記章,其居住證無需更換
七、《居住證》有效期滿持證人需繼續在居住地居住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三十日內到核發居住證的公安派出所辦理延期手續。符合本規范第九條規定的條件之一的,其居住證有效期限可延長一年,否則居住證有效期限延長六個月。經審核,公安派出所在其居住證的登記事項變動記載欄打印延期期限,并加蓋派出所戶口登記章。辦理了延期手續的持證人,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連續計算居住證嚴重損壞不能辨認或者丟失的,持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領、補領手續居住證持有人辦理居住證延期、換領、補領時,應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變更申請表》,公安派出所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核辦理完畢
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變更申請表》、《居住證受理回執單》和居住證的式樣由省公安廳制定并集中印制
三、江西辦理居住證地點及時間
各設區市公安局:
為規范我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辦理工作,提高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水,根據《江西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省公安廳制定了《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辦理工作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