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度全省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280元/人,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據悉,2020年度全省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250元/人,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為550元/人。截止6月底,全省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率達到96%。
2021年居民醫保繳費時間
2021年度城鄉居民集中參保繳費期原則上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如期達到規定參保率的統籌地區,可適當延長至2021年2月28日。各統籌區要全面落實困難群眾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全力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實現應保盡保、應繳盡繳。
征繳方式:主要使用“湘稅社保”APP,銀行代扣代繳、銀行智能POS機、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繳費方式。
參保對象及幾種特殊情形的參保繳費
1.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對象為本縣內除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在統籌地區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未在原籍參保的外地戶籍人員)。
2.適當延長新生兒參保繳費期,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由監護人憑戶口簿或居住證、使用戶口簿或醫學出生證明登記的新生兒本人真實姓名,按統籌區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后,自出生之日所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因戶籍變動等客觀原因或特殊情形(具體指當年新遷入戶口、復轉軍人、未及時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新生兒未在90天內參保繳費、社會福利機構新接收的棄嬰兒、刑滿釋放人員、因勞動關系終止導致職工醫保斷保后需要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排查發現建檔立卡脫貧戶或邊緣戶未參保的、結合實際明確的其他特殊情形)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可以按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含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一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從繳費的下個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3.困難群眾參保資助政策:對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邊緣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資助,資助標準不變。
▶2021居民醫保網上繳費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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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開湘稅社保進行注冊
溫馨提示:已注冊的親們可以直接輸入賬號和密碼登錄
三.登錄湘稅社保APP
溫馨提示:如果密碼忘記了,請先點忘記密碼找回哦!
四.點擊代人繳費
五.輸入繳費人相關信息
輸入證件號碼為身份證及姓名,保存代繳人關系前面記得打勾;
如果你去年已保存可以直接到代繳用戶管理直接點名字即可
六.選擇居民醫療保險繳費
繳費險種記得是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年度是2021,確認后點繳費
七.選擇下一步進行支付
溫馨提示:繳費之前請核對相關信息無誤后再支付
八.推薦選擇微信支付
九.微信支付成功
十.訂單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