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考填報志愿的時候,沖穩保墊之間分差在2-5分左右,沖的一般高出10分,穩的在自己分數加減5分,保的低于自己10分,墊的分數再低一些。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山東高考志愿填報時,沖穩保墊之間相差多少分比較合適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山東高考志愿沖穩保墊之間多少位次合適
結合學校最幾年錄取的分數處于一個什么位次,和自己的成績在今年屬于什么位次來填報志愿是最保險的。
1、沖:選擇自己位次比三年來錄取位次低10%左右的學校即可。
2、穩:選擇三年錄取位次剛好和自己位次差不多的學校。
3、保:選擇自己位次比三年來錄取位次高10%-15%左右的學校。
不管是哪一種梯度,都建議大家選擇服從調劑,避免因為專業分數線不夠而被退檔,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內心有特別想讀的專業的考生,這種情況則不建議大家填沖的學校,可以直接在開設有該專業的學校里選擇錄取位次在自己位次差不多或者是以下的即可。
2、2023山東高考志愿沖穩保比例多少
山東高考志愿填報中,一段二段均可填96個志愿,建議可以按照搏沖穩保墊的順序,具體比例安排如下:
山東沖穩保比例——沖擊型(想要沖擊好大學)
1、山東搏沖穩保墊中“搏”的比例為15%,數量為15個;
2、山東搏沖穩保墊中“沖”的比例為30%,數量為29個;
3、山東搏沖穩保墊中“穩”的比例為15%,數量為14個;
4、山東搏沖穩保墊中“保”的比例為15%,數量為14個;
5、山東搏沖穩保墊中“墊”的比例為25%,數量為24個。
山東沖穩保比例——穩妥型
1、山東搏沖穩保墊中“搏”的比例為10%,數量為8個;
2、山東搏沖穩保墊中“沖”的比例為15%,數量為15個;
3、山東搏沖穩保墊中“穩”的比例為35%,數量為35個;
4、山東搏沖穩保墊中“保”的比例為15%,數量為14個;
5、山東搏沖穩保墊中“墊”的比例為25%,數量為24個。
3、山東高考志愿錄取規則
(一)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
錄取工作堅持依據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高校要嚴格執行和落實《招生章程》確定的各項規則和承諾,錄取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
實行網上填報高考志愿,考生應根據體檢結論、報考類別、層次、選考科目,結合成績,參照《填報志愿指南》中招生專業計劃或網上公布的缺額計劃、高校《招生章程》進行志愿填報。各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高中學校要做好考生填報志愿的組織、宣傳和指導工作,向考生提供場地、設備、上網條件及其他必要幫助,進一步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服務,指導考生在全面掌握信息、綜合衡的基礎上合理填報志愿。志愿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填報,學校、教師和家長等不得代填代報,更不得擅自修改。
(二)高校招生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實行行志愿的批次,在總成績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中,有關高校一般可根據本校生源情況、計劃情況及模擬投檔線,以不低于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自主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對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符合要求、總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體規定的)退檔外,原則上不允許退檔。各類各批次實行行志愿投檔錄取的專業,考生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對不實行行志愿的批次,在總成績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或按有關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對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符合要求、夏季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并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作出解釋以及對其他遺留問題進行處理。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投檔規則向高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并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的行為。
(三)高校錄取新生要按照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規定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主動溝通無效后,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并按有關高校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高校,并將情況上報教育部。
(四)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不得在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外作其他限制。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五)根據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的若干意見》(教職成〔2018〕5號)精神,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殘疾人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殘疾人,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高等職業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臺公示后,可由高等職業院校專科專業免試錄取,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六)高校對生源計劃的調整一律使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在網上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