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考生在填報完志愿后,都會關心被不喜歡的專業錄取了怎么辦?大學新生可以轉專業嗎?轉專業條件如何?今天大風車小編給考生收集整理了一些關于大學轉專業的信息 ,僅供參考。
一、濟南大學新生轉專業條件
濟南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為深入貫徹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進一步深化學分制改革,
充分發揮學生興趣與專長,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結合我校實際,
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全校性轉專
業僅適用于一年級在校學生;其他特殊原因提出轉專業申請的,
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全校性本科生轉專業堅持宏觀控制、公開考核、雙
向選擇、公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轉專業: (一)招生時已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包括:定向、藝術
類、體育類、高水運動員、中外合作辦學、校企合作辦學、通
過春季高考錄取的烹飪與營養教育等; (二)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的; (三)應予退學的; (四)在校期間已經轉過專業的;
第四條 轉專業分為以下 4 種形式。 (一)免筆試轉專業。必修課程均學分績點(以下簡稱
均績點)排名在本年級專業(大類)前 10%(含)以內的學生,經
本人申請,所在學院審核同意,且符合接收學院條件的,可不參
加接收學院組織的筆試,直接參加面試考核。 (二)考試轉專業。均績點在本年級專業(大類)10%至 40%
(含)之間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學院審核同意,且符合接收學
院要求的,參加接收學院組織的筆試,筆試合格后可參加接收學
2
院的面試考核。 (三)降級轉專業。對原修讀專業缺乏興趣,對擬轉入專業
確有一定特長的,可提出自愿降低一年級轉專業的申請,經雙方
學院審核后報教務處。 (四)身體原因轉專業。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需
有學校指定醫療單位的檢查證明)不能堅持在原專業學習,但仍
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經本人申請、學校研究后轉入適當專業學
。第(一)(二)種轉專業形式為全校性轉專業形式,考核和錄
取工作由接收學院負責;第(三)(四)種轉專業形式由教務處負
責審批。
第五條 各學院根據專業辦學條件,于每年 1 月份向教務處
提交可接收學生的專業計劃人數和考核方案,接收計劃原則上不
超過專業(大類)一年級在校生人數的 10%,教務處匯總后向全校
統一公布。
第六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查看本
人的成績及均績點排名情況,符合條件的進行網上報名并將《濟
南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附件)紙質版簽字確認后交至所在
學院。
第七條 均績點在本專業(大類)前 40%的學生向所在學院
提出轉專業申請后,由學生所在學院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個工作日。
第八條 接收學院根據接收計劃及考核方案進行考核,擇優
錄取,并將結果報教務處。教務處將所有轉專業學生名單在全校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個工作日。轉專業工作在每年 4 月底前完
3
成。
第九條 獲批轉專業的學生學籍異動手續由教務處辦理后,
其學籍、檔案和管理由接收學院負責。
第十條 獲批轉專業的全校性轉專業學生須持轉專業錄取通
知書在第二學年開學一周內到接收學院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
自動放棄。
第十一條 獲批轉專業的全校性轉專業學生須參加原專業
(大類)當前學期的期末考試,否則將取消已經取得的轉專業資
格。
第十二條 獲批轉專業的學生應按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完成
學業,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資格均按轉入專業的要求審核,在原
專業(大類)修讀的課程學分認定,按照《濟南大學學籍異動學
分認定暫行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學生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收費標準繳納學費。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原《濟南大學普
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濟大校字〔2014〕100 號)同
時廢止。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濟南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
二、濟南大學開設專業
類別 | 專業名稱 |
---|---|
經濟學類(本) | 經濟學 |
金融學類(本) | 金融學 金融數學 投資學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法學類(本) | 法學 |
政治學類(本) | 國際政治 |
社會學類(本) | 社會工作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本) | 政治教育(師范類) |
教育學類(本) | 特殊教育(師范類) |
體育學類(本)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體育教育(師范類)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漢語國際教育(師范類) 漢語言文學(師范兼非師范類)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法語 德語 日語 英語 朝鮮語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廣播電視學 廣告學 |
歷史學類(本) | 歷史學(師范類) |
數學類(本) | 信息與計算科學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類) |
物理學類(本) | 物理學(師范兼非師范類) |
化學類(本) | 應用化學 化學 |
地理科學類(本) | 地理科學(師范類)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技術 |
心理學類(本) | 應用心理學(師范類) |
機械類(本) | 車輛工程 工業設計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
材料類(本) | 材料科學與工程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復合材料與工程 材料物理 |
能源動力類(本)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電氣類(本)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智能電網信息工程 |
電子信息類(本) |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 通信工程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人工智能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 機器人工程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網絡工程 網絡空間安全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土木類(本)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土木工程 |
水利類(本)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 |
化工與制藥類(本) | 制藥工程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地質類(本) | 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工程 環境科學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本) | 烹飪與營養教育 |
建筑類(本) | 建筑學 城鄉規劃 |
生物工程類(本) | 生物制藥 |
藥學類(本) | 藥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應急管理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
工商管理類(本) | 財務管理 會計學 工商管理 文化產業管理 |
公共管理類(本) | 勞動與社會保障 行政管理 公共事業管理 |
工業工程類(本) | 標準化工程 |
電子商務類(本) | 電子商務 |
旅游管理類(本) | 酒店管理 旅游管理 會展經濟與管理 |
音樂與舞蹈學類(本) | 音樂學(師范類) 舞蹈學(師范類) |
美術學類(本) | 美術學(師范類) |
設計學類(本) | 服裝與服飾設計 產品設計 環境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