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礎和保障,起著根本性和決定性作用。當前,從嚴治黨的新常態得到不斷地強化與鞏固,但仔細思考,面上依然存在一些問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一是政治覺悟還不夠強,能夠堅決維護以*同志的*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但對黨員干部仍然教育不足、管理不嚴,缺乏敢于“亮劍”的精神。一些黨員干部在脫貧攻堅、信訪穩定、創城迎審等工作中的不作為、慢作為現象,出于保護干部的心態,大都按照“低標”進行了處理,沒有給予嚴厲的懲處,導致處罰的行為有“不疼不癢”的感覺。二是模范帶頭作用不夠強,班子成員多在一線工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眼前的重點工作上,沒有拿出足夠的時間和精力,站在大局的角度思考全局工作,逆勢趕超的致勝招數不多;個別班子成員大局意識不強,存在本位主義,想問題、辦事情,有時從局部利益出發,片面推進工作,對于熱點難點問題、苗頭性、傾向性和潛在性問題,提前預判、超前謀劃做的不夠。三是大局意識不夠強,個別基層黨組織對“五位一體”、“四個全面”等新發展理念存在模糊和錯誤認識。對自己有利的堅決執行,對自己不利的口頭上要求的多,落實上打折扣。
(二)黨的建設方面。一是學習貫徹*不夠深入。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沒有落實到解決實際困難、矛盾和問題上,沒有與推動自身發展的實際結合起來。部分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在貫徹十九大精神以及*等方面,讀的文件和書籍不少,真正學到深處、用在實處的不多,仍存在學做“兩張皮”,在形式上進行了學習,但在工作推進上仍然走老路,落實不力。二是理想信念還不夠堅定。能夠做到理想信念堅定,但沒有把強化理想信念貫穿到日常工作中。有的黨員存在對自己黨員身份的榮譽感、自豪感、責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群眾觀念有所減退等現象。有的黨員宗旨意識淡化,關心群眾少。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一是機關黨建工作有待提高。落實“機關黨建十條”工作不到位,機關支部設置結構還不夠合理,黨員人數多。組織開展主題黨日活動不規范,開展不及時,有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召開,有時不開;個別黨員學習不系統,不及時,沒有學習心得、學習筆記,學習筆記混亂;“三會一課”會議記錄不規范、不完整,存在后期補寫的問題;關于黨建的制度規定不完善、不健全。二是黨建工作考核機制不夠完善。雖然制定了一定的規章制度,但在實際貫徹落實上,沒有對黨建薄弱地區和單位形成
硬約束;基層組織生活會開展不規范,不嚴肅。內容空洞,查擺問題多為表面現象,不深刻,黨性剖析少,批評與自我批評缺少“辣味”,批評意見雷同,多為“變相表揚”。三是選人用人方面創新探索不多。雖然在調整不勝任現職干部上進行了一定的嘗試,但干部“下”的有效辦法缺乏,對于工作庸、無功無過和求穩守攤的,還缺乏具體、明確、可操作的“下”的標準和依據。這些問題的存在,主要是考慮自身的實際困難多些,而忽視了黨管干部、黨管人才的相關政策要求,自身統籌工作還不周全,求真務實作風還不夠扎實。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能夠堅持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糾正“四風問題”,但在細節工作上還需要加強。一是還存在追求“面子工程”問題。在工作中存在有時為應對上級考核,急于出成績、出亮點,做一些好看的、較為形式的工作。比如,在準備上級檢查時臨時做了一些突擊性的工作,創城迎審工作中,突擊性的做版面、搞綠化、打掃衛生,雖然是利民的好事,但功夫沒下在時,給群眾留下了急功利的印象。二是密切聯系群眾工作有所減弱。有的黨員干部工作中不愿深下去研究工作,不想擔責任,不敢挑重擔,面對違建治理、項目招引、信訪維穩等急難險重問題,自我加壓不夠,工作標準不高,缺乏開拓創新的激情與真抓實干的精神。個別黨員干部抱有不愿做群眾工作,對群眾訴求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能做到實事求是,對不同群體的群眾工作方法不靈活。三是干事創業的勁頭有所衰退。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整體形勢有了較大的改觀,部分黨員干部及村兩委干部出現了“享樂”,滿足于既有“業績”,安于現狀,淡化了勇爭一流的信念、失去了銳意拼搏的勁頭、弱化了甘于奉獻的精神,甚至樂于躺在過去的功勞簿上沾沾自喜,工作干勁不足,在其位未盡其責,懶惰松懈問題時有發生。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一是有“老好人”,履行“一崗雙責”的意識還不夠強。對干部監督手段不多,來自職能部門的監督多,其他監督形式少,特別是對基層黨員干部的監督上存在“老好人”的,礙于面子,對一些“苗頭性”的問題不能及時糾正批評教育。二是監督管理的措施上還有欠缺。雖然制定了“雙向約談”制度,明確了談話范圍和責任主體,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約談提醒缺乏針對性,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了解不夠深入,致使談話有時流于形式,沒有起到應有的防范和遏制作用。通報批評、提醒談話用的多,組織處理還不夠多。
(六)廉潔自律和反腐敗斗爭方面。能夠做到持續鞏固反腐敗斗爭的壓倒性態勢,但部分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仍不夠強,存在廉潔工作“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個別班子成員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不足,抓業務工作與抓黨風廉政建設一手硬、一手軟,致使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落實不力,反腐倡廉教育活動開展次數較少、創新力度不大。
以上幾方面問題,經過深刻剖析,主要是我們在政治站位上與中央、省市區還存在一定差距,在認識上還不夠精準,在行動上不夠務實,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政治站位不夠高。沒有真正、正確、透徹理解認識全面從嚴治黨的意義,簡單認為全面從嚴治黨是黨的事,屬于意識形態范疇的問題,沒有找準工作落實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在理論學習上,對*系列重要講話的精神實質和深刻內涵理解掌握不夠,指導實際工作的能力不強;在認識上,考慮問題多從街道自身工作出發,落實全區一盤棋的自覺性、積極性還有待提高;在工作統籌上,精力多放在抓經濟工作,沒有真正實現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同頻共振。
二是責任落實不到位。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中,面對新區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創新能力不強,工作思路還不夠開闊,還慣于憑老經驗、老辦法按部就班開展工作;在落實上級指示要求時,還不能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存在“以會議傳達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現象。動真碰硬能力不強,部分領導干部在落實“一崗雙責”中,對于發現的問題,擔當意識不強、底氣不硬,慣于“和稀泥”當“老好人”,工作面前存在“推一推動一動,不推不動”的情況。
三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不夠有力。在傳達上級精神、決策部署時,沒能將上級精神和意圖傳達到本單位全體干部和村兩委干部,存在上熱下冷、上緊下松等問題。對影響到一些單位和群眾眼前利益的事情,往往容易產生偏重照顧群眾情緒,維護隊伍穩定的考慮,在個別問題的處理上態度還不夠堅決。對機關各部門和各村(社區)遵守政治紀律的情況,口頭強調的比較多,監督檢查還不夠經常,問責力度還不夠大。
中紀委通報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案例
日前,中央紀委通報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2017年7月施行以來,部分地區和單位查處的6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的典型案例。分別是:
湖南省婁底市冷水江市委原書記劉小龍、市紀委原書記陽衛龍等人因該市多名黨員領導干部長期參與賭博問題被問責。
2010年至2017年5月,冷水江市政協原黨組書記、*陳代宋,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陳郁瓊,市委組織部原副部長王升永等20多名黨員干部在該市某茶樓參與打牌賭博,數額巨大;市廣播電視臺原黨組書記、臺長朱佑峰,市中醫院原院長張毅波等人投資入股該茶樓,持續時間長、涉賭金額大、涉案黨員領導干部人數多,嚴重敗壞黨風政風,影響社會風氣。劉小龍對本市多名領導干部長期參與賭博問題失察,對上級交辦的有關干部打牌問題線索處置不力;市紀委對上述問題未及時發現和查處;市公安局查禁賭博不力,且該局有2名中層干部涉案。2017年11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劉小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陽衛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兼局長陳躍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湖北省武漢市政協辦公廳副巡視員、機關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趙英俊因對信訪舉報調查不力等問題被問責。
2015年12月,趙英俊在負責調查市政協辦公廳某干部違紀問題舉報時,沒有組織全面調查核實,也未對相關證據認真鑒別,就作出反映問題均不屬實的結論;在調查結束后,應該干部請求違規將舉報件交其查看。后經市紀委調查,反映該干部的相關問題屬實。2017年11月,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趙英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山東省菏澤市曹縣莊寨鎮黨委原書記陳觀海、鎮紀委原書記孔博等人因下轄村黨支部換屆選舉違規問題被問責。
9月,莊寨鎮前韓村黨支部換屆選舉,村民孫某某身為預備黨員參加選舉并當選黨支部委員、書記;梁某某在不具備黨員身份的情況下參選并當選黨支部委員。選舉結束后,鎮黨委未對當選人資格、選舉材料審核把關,即批復選舉結果并上報備案。2017年9月至12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陳觀海、孔博、鎮黨委組織委員董良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山西省電力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王新、紀委書記王又?因班子成員大操大辦婚宴問題被問責。
2015年9月,山西省電力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高昂大操大辦其子婚宴,超報備范圍分4批宴請賓客,其中包括本單位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及普通職工100余人次,且事后不如實申報婚宴情況,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被撤銷總經理職務。王新、王又?對班子成員的違紀行為不僅未提醒制止,反而親身參與,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7年8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王新、王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兼局長王楚雄和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曾小彪因本系統多人違紀違法問題被問責。
2011年至2017年4月,海豐縣公安局及下屬單位先后共有53人被相關部門查處,其中局班子成員3名,派出所、各警種大隊班子成員13名;2013年以來,該縣公安隊伍多次發生民警、輔警違規接受吃請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17年11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王楚雄、曾小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遼寧省鞍山市岫巖縣糧食局黨委書記、局長劉鍵和局紀委書記程言因對本單位人員受處分決定落實不到位被問責。
2015年8月至10月,岫巖縣糧食局下屬單位某干部因挪用公款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處分決定下發后,縣糧食局沒有及時安排、督促有關人員到相關單位履行停發工資等手續,致使該干部繼續領取工資至2017年9月。2017年11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劉鍵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程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這些典型案例表明,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仍存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的問題。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切實引以為戒。
通報要求
一、全面從嚴治黨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二、大學生個人對照檢查材料自身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三、公安民警增強歷史自覺方面存在問題和不足整改措施
四、領導干部增強歷史自覺方面存在問題和不足的自查報告
五、普通黨員增強歷史自覺方面存在問題和不足原因分析
六、機關工作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七、個人查擺對照工作作風上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八、遵守紀律規矩方面存在問題與不足及原因分析
九、加強政治建設對照檢查發現問題與不足
十、政治方面存在不足產生問題的原因剖析
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和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以更大的決心、更大的勇氣,層層落實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要用好問責這個利器,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問題堅決問責,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各級紀委(紀檢組)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推動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
要從紀委(紀檢組)自身做起,對“探頭”作用發揮不力、能發現問題沒有發現、該報告處置而不及時報告處置以及執紀違紀的,嚴肅追究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激發擔當精神、落實監督責任,向黨的十九大交上改進作風、嚴明紀律、懲治腐敗的優秀答卷。